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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5日 10:12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08-25 10:12  点击:40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315号)和国防科工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和2014年入选人才中期总结工作的通知》(科工人[2016]835号)等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此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此次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18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3人,国防科技领域人选1人。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籍),截至2016年9月30日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男性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二)国防科技领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从事国防科技领域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学术诚信。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突出专业水准。  

3、申报年龄为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4、在武器装备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国防科技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有一定的行业影响。  

5、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基层一线潜心研究。  

6、一般应为涉密人员。  

以上所有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推荐程序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1、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中层单位推荐、专家评选、校内公示”的程序进行。  

2、原则上每个中层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3、相关安排:  

(1) 9月5日前,个人申报,中层单位推荐。  

此阶段,申报人只填写申报书,申报书通过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附件1)进行填写,请务必核实申报书中所涉及内容的准确性。  

中层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确定推荐优先顺序,同时按顺序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附件2   )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附件3)。

请于9月5日16:00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提交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112室),其中申报书需要提交25份。  

(2)9月5日至20日,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对最终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辅导,完成系统录入并提交附件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3)。  

(3)9月23日前,上报教育部。  

(二)国防科技领域  

1、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中层单位推荐、专家评选、内部公示”的程序进行。  

2、相关安排  

(1)9月2日前,个人申报,中层单位推荐。  

此阶段,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书》(附件4),准备附件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5)。申报材料密级应为机密级以下,并按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申报人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性。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标明密级和页数;中层单位推荐候选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国防科技领域)》(附件6   ),并负责填写《申报书》中“工作单位”一栏的内容,加盖公章,中层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保持一致。

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请于9月2日16:00前提交到学校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心校区李四光实验楼113室)。  

(2)9月3日至13日,学校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内部公示。  

(3)9月15日前,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防科工局。  

四、联系办法  

(一)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刘向威 高月 联 系 人:宋吉武  

13756185984 13620780333 联系电话:13756550195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112室  

(二)国防科技领域  

联系人:于雪峰  

联系电话:13069130399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李四光实验楼113室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4、《上报教育部申报材料要求说明》  

5、《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书》  

6、《上报国防科工局申报材料要求说明》  

7、《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国防科技领域)》  

 

 

 

 

人才工作办公室                                  

先进技术研究院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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