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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二批集中改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7日 13:50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06-27 13:50  点击:810

 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一批集中改派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截至到目前仍有部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要改派,为方便广大毕业生顺利离校,学校决定开展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二批集中改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7日(周一)至6月29日(周三),学校集中收取改派材料,请毕业生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改派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9日(周三)16:00,过期只能等待下一批改派;

  6月30日(周四)上午,学校修改《就业数据网报系统》学生派遣信息,打印《就业报到证》,并报送吉林省教育厅加盖公章;

  6月30日(周四)下午,学校发放第二批改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改派地点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管理科(中心校区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122室)。

  三、注意事项

  1.已落实就业单位但之前未按时上交《就业协议书》(第一联 学校留存)被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携带原《报到证》、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2.已被派遣至就业单位,但现与原单位解约且新签约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约证明、与新就业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录用证明;

  3.已被派遣至就业单位,但现选择升学(考研、考博、博士后进站、出国留学等)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约证明、升学录取通知书;已被派遣回生源地,但现选择升学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升学录取通知书;

  4.已被派遣至就业单位(主要为北京、上海等地单位),但用人单位无法接收档案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由学校统一派回生源地;

  5.原《就业报到证》信息有误(如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的毕业生携带原《报到证》、签约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录用证明等;

  6.《报到证》学历为“结业”的毕业生,若需改为“毕业”,必须在领取到《毕业证》后携带原《报到证》、《毕业证》才能更改;

  四、工作要求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也是毕业生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所需的重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只有毕业去向为“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其它各种毕业去向的全日制毕业生均应有《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16届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就业报到证》信息的核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派,以避免给毕业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

  联 系 人: 鲁凯、朱宇

  联系电话: 8516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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