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09-02 17:05 点击:2818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笹川良一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要求,2004-2005学年度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
基金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对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具体条件:
1、本学年度荣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在本学年中,博士生有两篇以上、硕士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
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
3﹑自研究生入学以来无违纪、违法记录;
4、在读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奖励对象与名额
奖励对象: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相关单位: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88038威尼斯、行政学院、
商学院、马列主义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古籍所。
奖励名额: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学金分为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
奖和优秀研究生奖两种。其中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10名,优秀研究生奖10名。
四、奖金额度
根据基金当年收入额予以核定。
五、报送材料需包括:
1、“笹川良一奖学金”申请书(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研究生奖两种,见附件
);
2、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奖学金信息表(见附件)。
请有关培养单位将上述材料务于9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管理处,逾期未报,视为
放弃,请各培养单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