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4-11-09 14:40 点击:3363
各校区教务办、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持续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从下周开始。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教务处、各校区教务办、督学员和各学院联合开展。按照校教字[2004]0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现对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要求:
1、本次检查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检查内容包括:⑴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随意串课等现象。教师备课及教案的准备情况。⑵学生无故旷课、迟到等。
2、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院级检查小组进行自检,对本院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的备课情况以及教学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听课。
3、各校区教务办与督学员根据课表分别对各教学楼上课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各校区教务办将本学期课表提前发给督学员。对检查期间出现的问题除及时解决外,要尽快通知有关学院,同时报教务处。
4、本次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督学员及各校区教务办根据检查的结果及各学院汇总情况,向学校提交检查情况汇总报告。
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到各校区各教学楼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着重对教师上课情况,特别是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本次检查完成对全校教学秩序全面的整顿。杜绝一切违反教学纪律的不良现象,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顺利的开展。
教务处
200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