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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8日 08:2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4-12-28 08:23  点击:3034

校内文科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5年度申报通知》(吉社科规划办通字〔2004〕12号)要求,现将200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种类、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1.200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只确定8个重点研究课题,不再设立其他类 型项目。
  2.最终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或著作(按《指南》“要求”填报)。
  3.研究期限:原则上研究报告类为1年,著作类为3年以内。起始时间为公布立项时间。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重点研究课题共立8项,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类的,每项资助1-2万元,最终成果为著作类的,每项资助3-4万元(含出版经费)。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请申报人到“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直接下载申报表、计算机录入(具体操作详见网站上的相关说明)。必须保证网上申报的内容和书面报送的材料完全符合,如有不符,后果自负。
  2.各单位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B5纸双面复印)送交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复印,书面材料审核合格后,再到“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 n/)上发送。
  3.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也可到社会科学处主页(社科通知)栏下载。
  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项目申报评审答辩费、本单位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连同申报书的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填写说明
  1.正在承担省级和国家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中阴影部分(除项目编号)不得空缺或漏填。
  3.“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写到院、系、所。
  4.在“申报人的承诺”一栏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
  5.在申报书第5页“完成本选题的基础条件”栏内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仅限填写项目申报人本人近年来承担的科研项目,同时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否则视为作废。
  6.在申报书第8页“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栏内填写以下内容:“申报书所填写内容真实,该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单位愿意承担立项后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同意申报。”
  7.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网上申报的填表说明及申报书填表说明。
  五、申报评审费
  按照吉林省社科规划办要求,每个项目申报评审答辩费200元。
  六、申报时间
  社会科学处受理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从2005年2月25日起至2005年3月8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浩友  霍志刚  
  联系电话:5166117
  手  机:13578977858
  电子邮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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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 会 科 学 处

          200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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